全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兜牢电器电子产品环保底线
8月22日,工信部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有关情况。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在会上表示,本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将兜牢电器电子产品环保底线。
据王玉环介绍,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守护人体健康、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固基石,是产业发展的“底线”与“红线”。近年来,我国陆续发布并实施了快递包装、乐器、家具和涂料等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针对产品中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甲醛、可溶性重金属、多环芳烃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等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进行了严格限制,减少消费者使用相关产品时接触有害物质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在电器电子产品领域,此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,前身是两项推荐性标准,分别为《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》(GB/T26572)、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》(SJ/T11364),这两项标准一直是支撑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的依据。随着电器电子产品快速发展,原有两项标准在使用中也面临新问题,一方面通过实际调研发现,分两项标准对有害物质进行要求,在企业生产制造、产品检测认证、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。另一方面两项标准性质是推荐性,面对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日益增多、应用日益广泛的趋势,支撑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等法规政策的强制力不足。
王玉环表示,本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一是强制规范通信设备、办公设备、家用电器等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要求,兜牢电器电子产品环保底线。二是明确电器电子产品应满足的标识要求,推动行业开展有害物质管控,助力绿色发展。三是更好保障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等法规政策落地实施,支撑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标开展监督执法。四是与国际技术要求保持一致,助力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测全球通行,减轻企业负担,便利我国出口贸易。
